您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本溪:交警支队开展“利剑行动”保持交通严管态势

[日期:2018-04-10]    来源:交警支队  作者:李学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4.8”视频会议精神、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本溪交警支队积极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为五一、端午节假日交通安保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做最优发展环境建设先行者,服务本溪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一、强化领导、明确重点,确保行动有力开展。

为深入推进“利剑行动”有力开展,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郭振斌任组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边永新任副组长,交警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为组员的“利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本溪县、桓仁县交警大队也比照支队模式,成立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行动中,支队将以城区主干道路、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为整治重点,通过严厉查处“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公交(客运)车、出租车、摩托车、新型电动车的超员、超载、超速、乱停乱放、闯红灯、闯禁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不礼让行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实现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过整治,不断加强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驾驶人,公交(客运)车、出租车、摩托车、外卖(快递)业新型电动车、农村面包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

二、锁住隐患、细致排查,严把源头关卡防控。

支队将重点强化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客货运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一律发出督办单并限期整改。强化违法突出重点企业约谈,对违法总量较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车辆,将会同交通运管部门,集中约谈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在媒体曝光。强化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要逐车查验“两客一危”车辆GPS安装、联网、在线情况,并监督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发现问题一律责令整改、处罚、停运。并对重点驾驶人资格审查,特别是对记满12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要按程序降级。定期组织各大队深入辖区快递、外卖企业,共商交通安全。推动企业不断优化配送考核制度,对发生伤亡交通事故的,依法严格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抓住《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将发布实施的有力契机,稳妥有序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使用等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每月及时更新配送车辆和人员信息,建立交通安全承诺制度

三、狠抓路面、严查违法,全力开展道路整治。

一是全力开展城市道路大整治。组织县区交叉异地调警。以县区交叉异地调警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为抓手,严厉处罚、规范执法,最大化震慑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定期、不定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集中统一行动日、重要交叉路口为依托,针对“利剑行动”确定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重点。同时,以各大队警力为支撑,支队机关警力在继续参与路面高峰执勤的基础上,全部参与集中统一行动。针对重型货车夜间超载、超限运输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特点开展整治。以全市范围内城市建筑和拆迁施工工地为重点,积极联合交通运输、环保部门、“路警联合”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超限超载车辆,要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突出不礼让斑马线治理执法管控重点。以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以及转弯机动车不礼让绿灯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无信号灯控制斑马线的路口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早晚高峰为重点时段,加大现场查纠力度。二是开展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高速公路大队将加强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路检路查和纠违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恶劣天气下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实行全天候监控,确保我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同时,三个高速公路大队按照省局确定的勤务模式基础上,在集中行动日时分别在丹阜高速收费站、服务区设置固定勤务点,对“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客、高速公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涉牌涉证以及超限运输严查严处。三是开展国省干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各大队将充分依托辖区省际、市际、县际执法站和缉查布控系统的优势,加强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影响行车秩序的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型货车超载超限运输、中短途客车超员。本溪县、桓仁县大队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紧盯“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超员、超载,二轮、三轮摩托车、采山菜、农耕等农用运输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一律并处拘留。同时,与公路建设部门主动对接,对临水临崖重点事故隐患路段开展排查治理,建设“生命防护”工程,最大限度的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发动、营造声势,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支队各级宣传部门将积极借助各类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利剑行动”整治重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公安机关从严管理的措施。通过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优势并悬挂、张贴宣传海报、流动字幕、户外大屏等形式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采取有奖举报、群防群治等多种举措充分发动群众,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率、互动率;积极与实战大队沟通、指导,依托网络、电台、媒体、“两微”平台等宣传载体,定期发布提示性、预警性信息,提升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曝光率;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协调新闻媒体,通过随警作战、交通形势播报、整治成果快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等具体举措,对查获的典型案例和经验作法进行宣传报道,向全社会展示公安机关“利剑行动”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提升本溪公安的满意度。

阅读: 次 
关闭窗口
本文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
评论表单加载中...

平山分局 | 明山分局 | 溪湖分局| 南芬分局 | 本溪县局 | 桓仁县局
设计维护:本溪市公安局网站管理处    联系电话:024-42833684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1400804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5000054    公安机关备案号:辽公网安备21050202000068号
技术支持:深圳市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