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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明山公安分局召开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会议

[日期:2018-04-13]    来源:明山分局  作者:李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细化任务责任,把打造最优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411日上午,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部署会议,分局班子成员,各派出所、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放主持。

会议解读了《明山分局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山分局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山分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全市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和“规上”企业对接走访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迎接“全省开展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强调了工作要求。最后,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宫爱军就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是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层面提出的重要工作,省厅党委、市局党委都高度重视。市局党委把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作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的首要任务、重中之重。对此,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要带着任务、带着责任、带着目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汇集全警智慧,尽快拿出一批符合辖区企业特点的新措施、新做法,力争在全市当标杆、创品牌,形成经验亮点,得到推广。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和任务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内容,明晰工作思路。特别是分局班子成员、责任牵头部门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市局、分局下发的方案及系列配套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学深、学透、学彻底,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推出我们的自选动作。首先,要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要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对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提前介入,准确掌握群体信息,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稳妥处置,全力做好维稳工作。要严打涉企犯罪,持续坚持以打开路、以打创安理念,深入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特别是破坏发展环境、影响企业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都要坚决打击、毫不手软,及时侦办、迅速破案,最大限度为企业追赃挽损。要强化巡逻防控。积极打造网格化防控体系企业版,对大型企业及周边实行步巡、车巡、网巡三位一体的巡逻防控模式,逐步落实“探头站岗、鼠标巡逻+24小时人防”的智能防控体系,实现警力围绕警情走,最大限度的防范各类案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第二,要打造持续良好的服务环境。各单位要继续探索切实为企业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新措施。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需求,只要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只设路标,不设路障,只想可行的办法、不讲不行的理由。要牢固树立“四办”理念,让企业和群众到分局有关部门办事不求人,事事效率高,件件能办好。各窗口单位要将“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下放到区级权限的审批事项,要努力做到“四最”,即“程序最简、距离最短、时限最短、体验最优”。要将群众和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在基层落到实处。第三,要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深入推动作风转变,严格按照《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办案能力。要把理性、平和、文明、公正执法要求落实到警务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让企业和群众在公安机关的每一次执法活动中都能体验到公平与公正。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促进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和预期效果。要摸清辖区企业及重点项目底数,特别是要对“规上”大型企业和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的数量及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做好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协调保障等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把工作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将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到分局绩效考核当中,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企业和群众满意的单位与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企业和群众不满意,被上级通报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利用“网、端、微”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我局在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方面推出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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