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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峪派出所实行“三准三化制”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日期:2018-04-10]    来源:明山分局  作者:李菁

今年以来,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始终以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为目标,创新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机制,加大了对辖区出租屋、集体宿舍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以来,以“三标三实”工作为基础,高峪派出所共走访登记流动人口700人,登记出租屋128户。

一、“准租制、标牌化”管理。在工作中,社区民警实行出租屋“准租制、标牌化”管理,形成“以房管人”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出租房屋、集体宿舍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经民警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并核准出租,要求房主制作出租房屋标牌“标牌内容必须有每位居住人员照片、工作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二、“准住制、户籍化”管理。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实施流动人口“准住制、户籍化”管理,形成“以证管人”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办理居住证。对于流动人口集中的单位、商业网出租房屋、集体宿舍,社区民警上门发放印有派出所工作人员的电话《警民联系卡》、《治安防范宣传单》等以方便流动人员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及时得到帮助。

三、“准聘制、模块化”管理。对于辖区用人单位实施“准聘制、模块化”管理,形成“以业管人”的管理机制。严格流动人口准聘条件,将每一单位(物业小区)编为一个模块进行登记管理,流动人员持以聘用通知书办理的居住证,要求辖区用人单位督促聘用人员积极配合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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